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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
朝外街道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朝外街道办事处内设行政科室17个,所属二级单位4个,分别为朝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、朝外街道大街管理办公室、朝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朝外街道文化服务中心。
朝外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;负责本地区社会性、群众性的工作,管理地区经济工作、政策预算和收支等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朝外街道部门行政编制122人,实际112人;事业编制19人,实际17人;其他聘用人员编制216人,实际199人。离退休人员92人,其中:离休7人,退休85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1、扎实推进疏减稳工作,优化地区发展环境
2、加强城市治理,促进地区环境改善
3、全力维护安全稳定,提升地区群众安全感
4、深化社会治理,提高服务群众能力
5、坚持惠民导向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5688.1877万元,比2016年4595.5087万元增加1092.6790万元,增长23.78%其中:财政拨款5688.1877万元,比2016年4595.5087万元增加1092.6790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2864.05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50.35%,比2016年2526.39万元增加337.66万元,增长13.37%。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2824.1377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49.65%,比2016年2069.1187万元增加755.0190万元,增长36.49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朝外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7.34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.60万元。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3.69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.65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.60万元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朝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.4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46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朝外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.50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
2017年朝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.4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46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朝外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.50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